新浪再次爆出人事震动

时间:2008-04-15 23:15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24

 

  

  于是,2月27日,新浪总部门前出现了本文开篇所述一幕。

  “大公司也忽悠人”

  据调查,为了降低产品运营风险,规避法律纠纷,新浪在推广黄页产品和新短信网址系统时都采取了把项目独立授权给外部项目公司的做法。

  据熟悉新浪产品代理模式的人士介绍,这些项目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交钱获得新浪某一产品的独家运营授权后,再打着新浪的品牌在全国招商,它们以新浪独家代理商的名义与各地代理商签署进一步的授权或者加盟协议,收取费用后,再把销售额的20%给新浪(根据2007年的海民初字第24764号判决书,新浪庭辩时表示,网域无界收取的费用并未支付给新浪,这与二者的合作经营协议自相矛盾),至于以后因产品质量和承诺不能兑现所产生的纠纷两家则相互踢皮球,而小作坊式的代理商有时只能忍气吞声,耐心等待,寄希望于产品的逐步完善。但“逐步完善”这一过程相当漫长,以至于一些代理商的代理协议眼看就要到期了,产品还是老样子。

  据调查,“横幅门”事件已经引起了很多遭受同样境遇代理商的呼应。有代理商反映说,新浪就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新浪和那些项目公司签署的是一年合同,而这些项目公司和他们有的签署的是3年的协议。但这些项目公司的寿命都非常短暂,基本上招商完成以后就完成使命了,我们的合同还没到期,项目公司就没有了,这导致了我们维权非常困难。

  经过查证,在新浪与网域无界签署的合作经营协议中确有这样的规定:“为避免因产品变动引发的法律纠纷,‘新浪短信网址’所有的关键词销售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

  有法律人士就此认为,这一条有时限的规定不仅仅是在规避所谓的“产品变动”风险,而且更重要的是在规避法律纠纷。如此一来,网域无界的性质和成立目的就可想而知了。

  “现在,我们已经没有时间和金钱再和新浪打官司了,但这个产品也推广不下去了。签或者不签都是个问题!这当中我赔的最多,加上开公司的钱共300多万!谁知道现在连给个说法的人都没有!新浪说必须重新与它签约,否则就算我单方面毁约,一分钱也拿不到!唉,谁曾想一个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大公司也忽悠人!”毛女士很无奈地说,“不得已,我们只能借助社会舆论力量来给我们讨个说法,于是我们想到了打横幅,让媒体关注此事。”

  “其实二者就是合谋,网域无界替新浪招商,以自己的名义与各地代理商签合同,打官司时故意拖延时间。最后,网域无界金蝉脱壳。然后这个空壳公司‘大大方方’地承担了全部责任,二者合谋圈钱的痕迹十分明显。”另一位代理商许先生愤慨地说。

  2007年7月18号,网域无界在新浪终止其代理资格后出具了承诺书,承诺从即日起新浪公司可与网域无界的新浪短信网址的各级代理商重新签订新的代理合同,代理商与网域无界公司签订的原合作协议同时废止,新浪不算违约。

  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律师认为,新浪的做法是在钻法律的空子,而它与网域无界签署的《合作经营协议》既未规定双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也未明确当一方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谁赔偿。所以,这次受伤最深的是把整个家当都砸进去的新浪短信网址产品的各级代理商们。

  不过,依据协议规定新浪应承担负责“产品的管理平台及技术升级维护工作的义务”,但据代理商毛女士反映,新浪并没有履行好产品的维护工作,产品存在不回复或者回复慢的特征。也就是说由此造成的其他方损失新浪应该负责。

  但新浪方面就此表现出来的态度,以及所说的“事就是这么个事,你去告吧”的话语,让各地代理商徒叹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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